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行”)于年6月5日召开年年度股东大会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桂林银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。现将本行年度股东分红实施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分红方案
以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5,,,股为基数,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.2元(含税),共计,,元(含税)。
根据税法有关规定,自然人股东所获股利由本行代扣代缴20%个人所得税(即0.元/股),实际派发股利0.元/股;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。
二、实施方案
(一)股利派发对象:截至年12月31日本行全体在册股东(股东有股权转让或质押情况的,以转让或质押协议约定为准)。
(二)股利派发方式:现金分红
(三)股利派发集中办理时间及地点
时间:年8月12—14日(9:30—11:30,15:00—17:00)
地点: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桂林金融大厦C副楼一楼
-阳先生、费女士、雷先生
(四)股利派发办法
1.自然人股东现金股利税后转账派发至预留的本行账户。自然人股东可持股权证和身份证办理股权证分红登记,如委托他人代为登记,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。
2.法人股东需办理分红账户登记手续,且分红账户须为同名对公账户。应提交的登记资料包括:
(1)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
(2)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
(3)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
(4)授权委托书
(5)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以上登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原件备查。
授权委托书模板请自行于本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