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成立社会组织需要提交如下资料:
1.入驻申请书;
2.申请的社会组织概况;
3.组织章程及复印件;
4.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(经办人)身份证明及复印件;
5.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、民办非企业单位(法人或合伙人或个人)登记证书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;
6.社会组织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和年检报告书;
尚未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,提交入驻申请书、成立组织或开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、举办者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。
二、审核02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,综合考察评估该社会组织的服务宗旨、活动项目、社会效益、发展前景的情况,并根据孵化基地场地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。拟同意社会组织入驻的,报市民*局审定;不同意的,将申请资料退还该社会组织,并说明理由。
三、批复03市民*局对孵化基地上报的社会组织入驻申请,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给予批复。
四、签约入驻04经批准同意入驻的社会组织,孵化基地将与其签订入驻协议书,办理相关入住手续,并将协议书送市民*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备案。
桂林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
运营方:桂林市社会工作协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