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航天工业学院
年招生章程
第一章总则
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,深入贯彻实施“阳光招生”,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章组织机构
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。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,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。
第三章学校性质、校址
1.学校全称:桂林航天工业学院
院校代码:
英文名字:“GuilinUniversityofAerospaceTechnology”
学校